《丹東市防止耕地“非糧化”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》政策解讀
一、背景依據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“非糧化”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0〕44號)、《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防止耕地“非糧化”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遼政辦發〔2020〕30號)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目標任務
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,建立起防止耕地“非糧化”穩定糧食生產的常態管理機制,全市糧食播種面積保持總體穩定,進一步鞏固提升綜合生產能力。穩定全市耕地、永久基本農田、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面積。
三、主要內容
(一)指導思想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把確保糧食安全作為“三農”工作的首要任務,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“非糧化”。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,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,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,加強支持政策體系建設,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,推進糧食生產穩面積、提單產、增產能,鞏固提升糧食供給水平,切實承擔起保障糧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。
(二)重點任務
1.加強監管,保護耕地資源
強化對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管理;依法嚴格規范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管制;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;統籌利用撂荒地。
2.綜合施策,夯實糧食生產基礎
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;發揮糧食生產功能區作用;制定和完善設施農業發展規劃;開展高標準農田及耕地提質改造項目建設;提升農機作業水平;推進耕地質量保護提升。
3.完善機制,提升糧食產業質量
落實好國家強農惠農政策;充分保護和調動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;大力支持適度規模化經營;加快推進全產業鏈發展;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;加強對農地流轉管理。
(三)保障措施
1.切實加強組織領導。
2.強化糧食安全責任考核。
3.實行動態監測監管。
四、涉及范圍
耕地保護和利用;農業設施建設和農業技術推廣;惠農政策落實;糧食產業發展。
五、關鍵詞詮釋
“非糧化”: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“非糧化”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0〕44號)指出“部分地區也出現耕地“非糧化”傾向,一些地方把農業結構調整簡單理解為壓減糧食生產,一些經營主體違規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樹挖塘,一些工商資本大規模流轉耕地改種非糧作物等,這些問題如果任其發展,將影響國家糧食安全”。